专长领域

联系我们

  • 姓名:孙汝辉
  • 手机:13775940520
  • 邮箱:13775940520@163.com
  • 证号:13203201210749923
  • 律所:江苏万泉律师事务所
  •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三环南路27号晴朗谷广场2号楼12层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立案条件> 立案监督的特征

立案监督的特征

来源:徐州网络犯罪律师   网址:http://www.xzlawwlfz.com/   时间:2016-07-04 17:07:18

分享到:0

   【 立案监督】刑事立案监督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的案件没有依法立案,不应当立案侦查而立案的,以及刑事立案活动是否合法所进行的法律监督。立案监督有以下几个特征:

   首先表现为刑事立案监督是一种司法救济程序。而不是刑事立案程序必经的法定监督。刑事立案主体依法享有刑事立案权,但这种权力是附有条件的,必须在司法公正的前提下运作,当出现刑事立案活动可能造成司法不公时,这种权力将受到刑事立案监督权的制约,检察机关将依法提供司法救济;

   其次,从刑事立案监督的目的来看。是为了纠正刑事立案主体在刑事立案活动中的司法不公现象,确保刑事立案活动正确合法地进行,防止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刑事案件当事人的正当权利,确保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地实施;

   再次,刑事立案监督具有强制性。检察机关发出的《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和《通知立案书》具有强制性和确定性,不得复议,刑事立案主体必须按要求及时履行职责,否则即为违法;

   其四,刑事立案监督既包括依据刑事实体法进行的实体监督。又包括依据刑事程序法进行的程序监督。其实体监督主要是对刑事立案条件等的法律监督;其程序监督主要是对刑事立案程序是否规范以及管辖等的法律监督。

      

电话联系

  • 13775940520

扫扫有惊喜

扫一扫,惊喜等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