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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利用网络诈骗 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来源:徐州网络犯罪律师 网址:http://www.xzlawwlfz.com/ 时间:2015-10-09 14:10:32
随着信息时代的不断发展,许多少男少女沉迷于网络聊天交友,儋州市一少女王某因利用网络骗取数人钱财,近日被临高法院以诈骗罪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罚罚金1000元。
临高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8月,21岁的儋州少女王某在临高县临城镇入住昌盛宾馆后,拔打康某的手机;2006年3月3日在临高县钰盛宾馆拔打梁某的手机;同年4月在 临高县临城镇富罗江宾馆拔打贾某的手机。并以打错电话为由,分别与康某、梁某、贾某在电话里交谈,然后相约上网聊天。在上网聊天时王某从网络将另一女孩周某的相片发送给对方,谎称该相片是其本人,其父亲是一公司老板,母亲是台湾人,因与父母吵架而来海南玩。在交往期间,王某以没钱吃饭、住房为由,向康某等3人要钱。并先后骗走康某4390元;梁某3750元;贾某9750元,共计17890元。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王某家属同意退赔8000元。
临高法院认为,王某目无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王某犯罪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改表现,其家属同意退赔部分款项。近日,临高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其诈骗所得余下的部分继续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