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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来源:徐州网络犯罪律师 网址:http://www.xzlawwlfz.com/ 时间:2022-09-28 10:09:19
宣告死刑后不会立即执行,判处死刑之后还要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执行死刑,死刑立即执行即我们平时说的死刑,是一种死刑执行制度,而并非比死缓更严厉的刑罚。那么,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死刑是一种最严厉的不可逆转的刑罚方式,死刑的执行更加要谨慎。在司法实践中死刑的执行也是慎之又慎的,但是也有些死刑是立即执行的。
(一)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二)依法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案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三)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四)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死刑判决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经第二审程序不同意判处死刑而改判为死缓的,则同时为核准程序,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无需再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二、死刑无期徒刑后还可以减刑吗
1、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后,是否可以减刑,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1)、如果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不有减刑;
(2)、如果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判处无期徒刑,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减刑,但有限制减刑和不得减刑的情形除外。可以申请减刑的情形如下: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 【死缓变更】、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
案例:
2020年11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蒋某元犯故意杀人罪、猥亵儿童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向桂林中院提起公诉。2021年1月20日,桂林中院对此案进行开庭审理,其间,因被告人蒋某元突发严重疾病,无法继续审理,当日庭审中止。同年9月2日法院恢复审理。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蒋某元辩称,自己有癫痫症且二级智力残疾,认罪认罚,希望从轻处罚。蒋某元的辩护人提出辩护意见表示,被告人有癫痫病,但鉴定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缺乏客观性。被告人蒋某元系二级智力残疾人,属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广西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的法医精神病鉴定意见书证实,蒋某元作案时意识清楚,智力基本正常,并非处于癫痫病发作期,其作案时实质性辨认能力及控制能力正常,对本案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二级智力残疾属重度智残,生活难以自理,运动、语言发育差,与人交往能力也差,结合本案查明的事实,被告人在家能正常干农活,还与人打牌赌钱,作案后丢弃埋尸移尸时使用的手套、铁铲、编织袋和雨衣等物品,焚烧作案时穿过的衣物,为防止事情败露两次埋尸、转移尸体,说明蒋某元作案时意识清醒,思维正常,具备完全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与二级智力残疾人并不相符,其应对本案负完全刑事责任。
最终,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被告人蒋某元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以上就是关于死刑立即执行的条件,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后,是否可以减刑,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有什么问题,您可以找相关律师帮忙处理,以上就是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