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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来源:徐州网络犯罪律师   网址:http://www.xzlawwlfz.com/   时间:2018-01-24 17: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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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关于刑事诉讼的流程问题,刑事诉讼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分为哪几个阶段呢?每个阶段的具体程序又是怎么样的?

立 案

一、公安机关的立案范围

管辖一般的刑事案件。

二、检察院立案范围

1、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3、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三、报案、举报、控告(举报信、控告书);

1、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报案、举报;

2、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检法不予立案得,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四、被害人立案权利救济

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侦 查

一、流程

1、讯问犯罪嫌疑人。

(1)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2)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逮捕证、拘留证)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

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3)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2、询问证人

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是必须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3、勘验、检查

4、搜查证

5、扣押物证、书证

6、鉴定

7、通缉

8、侦查终结

二、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1、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提问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2、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3、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4、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

审查起诉

一、审查起诉期限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二、审查起诉的结果

1、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提起公诉;

2、不起诉

三、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权利义务

1、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授权委托书doc、  刑事委托协议doc)人。

2、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3、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

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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